纪检信访举报指南
一、纪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一)纪检机关依纪依规,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出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纪检机关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二、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纪检机关对举报人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泄露秘密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纪检机关对收到的每一件举报都会认真办理,并分类进行处置,请大家不要浪费资源,重复举报。
五、举报途径
来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增产道69号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纪委收
邮政编码:300250
来访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楼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纪委来访接待室
举报电话:022-12388
举报网址:https://tianjin.12388.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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