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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戈同志在2015年天津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的报告
2016-01-22 14:50 发布人:医德医风办公室

 驻津卫纪发〔2015〕9号

关于印发《马戈同志在2015年天津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党委(纪委),委机关党委:

    现将市纪委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组长马戈同志《在2015年天津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在2015年天津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5年3月19日

在2015年天津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马  戈

(2015年3月13日)

同志们:

    我受建存同志委托,代表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回顾总结2014年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部署2015年任务。建存同志还要做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市委、市纪委和国家卫计委工作部署,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履行了主体责任,实施了坚强有力的领导,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着力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坚定不移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不断深化认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是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卫计委党委深入领会中央和市委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树立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以有力、有效的举措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下发文件,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天津市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担负的主体责任、纪委担负的监督责任和责任内容及工作要求。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后,迅速召开全行业大会,深入分析卫生计生领域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各级党委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讲座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的认识,主动把落实“两个责任”摆上位、扛在肩、抓在手。年底直属38个单位的党委和党委书记向卫生计生委党委和驻委纪检组报告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二是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卫计委党委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成立了卫生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卫生计生行业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党委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确定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等具体任务目标,全面规划了构建具有天津卫生计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三是分解任务,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融入卫生计生业务管理工作中,全年细化分解 6大类24项任务和57项具体工作措施,确定了委领导和责任部门,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继续坚持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医德医风责任书》,明确责任内容,明晰了责任追究的要求。年底,分别对卫生计生系统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全市行业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了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抓规范、抓治理,严格监督,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一是坚持抓早抓小抓节点,防患未然。驻委纪检组制定下发了《作风建设“十严禁”》的规定,明确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纪律红线,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开展了监督检查,狠刹了公款送节礼和铺张浪费不正之风。二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不留死角。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公车治理”、“会所中的歪风治理”、“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 领导干部兼职取酬、“小金库”、“乱收费”、服务态度等专项治理工作,做到清理全面,不留死角。针对问题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培训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卫生计生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用制度固化了专项整治的成果。三是监督常态化,促作风转变。卫计委党委不断强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明确提出以廉政勤政,卫生计生新形象服务社会。对机关处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做出廉政勤政和“一岗双责”走在前、做表率的纪律约束。以推行绩效考核的方式,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问题,强化机关作风。在全行业二级以上医院和窗口服务单位,持续四次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冷、硬、顶、拖、推”以及工作纪律松懈、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259件,在系统内进行了点名道姓的通报,对22名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处理,约谈7名院长。各区县、各单位对《明查暗访通报》高度重视,即知即改,及时反馈,落地有声。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权力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中央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的落实。一是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确保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等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围绕深入推进医改等市委、市政府以及卫生计生委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加强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围绕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实行了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和纪委书记列席行政办公会制度,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三是加强“权、钱、人、项目”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各单位不断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排查廉洁风险、编制权力明细表、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防控规则,基本做到了权力明晰、风险可控,及时化解廉洁风险。积极推进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落实,防止了权力过分集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拟提拔干部人选在党委讨论决定前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制度,认真落实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制度,履职廉政谈话82人,处级以上干部轮岗交流33人,促进了廉洁从政。驻委纪检组对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重大招投标活动、医院等级评审、重点学科推荐和再生育审批等工作进行有效监督65次,涉及资金4亿多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防止发生腐败问题。为了杜绝在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中打招呼、拉关系、找门路、游说评委、拉票等影响公正评审违规现象的发生,驻委纪检组做出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规定,保障了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四)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办案件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查办案件力度不断加大,查办案件整体质量有效提升。2014年,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224件,同比上升126%。按照分级办理的原则,集中力量进行核查,其中由有关区县和单位核查90件,驻委纪检组直接核查31件。一是加强案件办理制度机制建设。驻委纪检组制定了《案件线索管理处置制度》、《案件集体排查制度》和《案件管理制度》,建立了案件办理计算机管理系统,确保案件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组织了全系统案件查办工作培训班,充实了查办案件的人员力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在全系统建立了行风案件信访举报月排查、查办案件季报告、年度检查考核的制度。二是按照市纪委要求,对历年的信访举报件进行了排查,问题线索统一管理。三是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对10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对4名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对核查存在一般性问题的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做到了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办案中,对受到造谣中伤的干部澄清事实真相。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运用与市检察院联席会议制度,沟通情况,共同预防职务犯罪;与市发改委、市税务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明确各部门工作分工,构建共防共治的工作体制。驻委纪检组会同组织处、卫计委党校举办干部廉洁从政培训班,委直属单位从事财务、人事、设备、物资、药剂管理等关键岗位的近200名中层干部参加培训。

    (五)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和阳光计生行动,推进行风建设

    一是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传播正能量各单位着力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和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下力量加强医院文化建设,通过建立院史馆,收集整理名医名家业绩,举办摄影书画展、文艺展演等形式,挖掘文化积淀,弘扬时代新生,宣传核心价值观,也让曾经为天津卫生计生事业做出贡献的著名专家永载史册,从而,增强荣誉感,凝聚向心力,传播正能量。组织职工勇跃参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精心培育好医生、好护士,积极创建好医院,提升了素质,树起了形象,激励了广大医务工作者学习先进,拼搏创新。二是上下联动,纠正行风。按照市委《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 “四个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全行业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深入开展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医疗乱收费、服务态度三项专项治理和惠民服务专项行动。活动中着力整治了职业道德观念不强,对患者态度冷漠,医疗卫生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等在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对各单位的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做到收费有依据、有标准、有公示,提高了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着力解决个别人员劳动纪律松散及医患沟通不到位、服务态度差、过度诊疗及收受回扣等问题,加强对落实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制度的日常检查;突出深化改革、便民惠民两个重点,通过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提升质量、保障安全、促进沟通、建立机制、科技支撑等六项措施,努力使人民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在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开展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实现计生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了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患者满意度明显提升,委托津报集团开展的二级以上医院患者满意度调查显示,患者满意度达到92.8%,较上一年度增长3个百分点。三是认真贯彻 “九不准”,设置行风高压线。市卫计委制定并颁发了《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意见》,各单位从管理体制机制入手,制定具体、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让“九不准”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市和区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了行风投诉受理专线,专人专职负责受理违反“九不准”等问题行风投诉,及时查处违法“九不准”规定的行为。还与市纠风办、市人民广播电台“行风坐标”栏目协作,承办了2014年度全市纠风志愿者政风行风评议大会,面对面听取社会各界纠风志愿者对卫生计生行业的评价与建议。

    (六)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突出主业,承担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担当、干净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组织建设。卫计委党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全系统的两委换届工作中,组成了各单位新的纪委领导班子,形成了敢于负责、奋发有为的纪委领导集体。二是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按照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九不准”规定》,提出了纪律约束要求,为适应面临惩治腐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了纪委书记定期学习交流制度,举办了全系统纪委书记、党办、纠风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业务培训班,分6期选派20名纪检监察工作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工作培训,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素质和履职能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有的领导干部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做事不讲规矩,对组织议定事项说三道四,乱评乱议;一些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承担“一岗双责”不力,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层层递减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对“四风”顽固性、反复性认识不足,成果还不牢固;卫生计生系统由于经济体量大,腐败行为仍处于易发、高发期,信访举报件涉及基建项目、医疗设备、药品采购、招投标活动和资金使用管理上的问题比较集中;在医药购销环节形成顽固的腐败利益链,商业贿赂成为阻碍医改的“顽症”;同时仍存在收受“红包”、开大处方、拿回扣等损害了患者利益的不正之风;纪检监察机构推进“三转”还不到位,有的纪检监察、纠风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敢监督、不善监督问题突出。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治国理念,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反腐败无特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纠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要着力落实好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以及卫计委党委落实两个文件的贯彻意见,明确要求,吃透精神,认真把握,从严落实。一要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今年要重点推动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督办,困难问题亲自帮助解决。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在分管单位和部门工作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任务。要建立卫计委党委书记和驻委纪检组组长与直属单位党委书记和委机关处室负责人约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要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落实责任制情况。二各单位内设职能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有机融入管理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做好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三要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天津市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加强监督执纪,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违反“九不准”规定,群众反映强烈;出现重大腐败案件的单位和部门,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一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决不允许口无遮拦、乱评妄议,决不允许自由散漫、目无组织,决不允许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对于组织议定的事项,有意见要按正常组织程序反映,决不允许说东道西、消极抵制,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要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要完善制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中央和市委修订出台的党内法规制度,及时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全面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继续在医疗计生机构推行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权、钱、人、项目”等卫生计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制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前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制度;坚持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还要完善相关制度,运用制度+科技的办法,形成一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三要积极探索建立巡查工作制度。紧紧围绕“四个着力”,重点发现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在党的领导、从严治党、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抓早抓小,运用约谈、诫勉谈话和函询等方式,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一要锲而不舍、狠抓节点。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驻委纪检组2015年1号文件关于《作风建设“十严禁”》的规定继续看住每一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促进作风的整体转变。加强对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继续组织明查暗访,不断扩大监督内容的范围和深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四风问题。二要抓住重点、严肃执纪。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新出现的问责不力,落实不深入的新形势主义,不愿担当、不想作为的新官僚主义,精神萎靡不振、畏难情绪抬头的新享乐主义,贪图安逸、追求“舒适”的新奢靡之风,紧盯不放,坚决查处。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单位和部门的党委和纪委进行问责,并进行通报曝光。

    (四)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

    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构当前第一位的任务,减少存量、遏制增量。重点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四风”问题;重点查办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选人用人问题;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药品设备采购的案件;重点查办侵吞国有资产、中饱私囊的案件;重点查办利用行政审批权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查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中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办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计生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九不准”出台后仍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于热衷商业贿赂“潜规则”、搞“窝案”、“串案”的坚决查处。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以贯彻《天津市贯彻<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意见》和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作为今年行风建设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由卫计委医政处和医管处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摆上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同步推进。一采取措施,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为核心内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去年我市下发了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双签字制度,对此社会上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和理解,“双签字”实施结果表明,这项制度是医患双方的一种道德承诺,是对医务人员的保护,也是对患者的一种行为约束。因此制度要坚决执行好。二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以反腐倡廉建设、落实“九不准”、医院管理、经济管理为重点,利用3年的时间组织对我市大型医院开展巡查工作,强化医院运营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促进行风建设。三落实行风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行风工作的领导,责任到人。要认真总结行风建设工作成果和经验,在巩固中提高,在提高中深化。加大对行风工作考核评价力度,以评促改,以考促建,确保各项措施部署到位、推动到位、落实到位。驻委纪检组监察室要继续组织好明查暗访和满意度调查,强化内部监督,用好社会评价。要保护卫生计生工作人员正当权益,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坚决维护卫生计生工作者的尊严,营造风清气正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使广大医务工作者热爱本职工作,钻研精湛业务,奉献卫生计生崇高事业。

    (六)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广大纪检监察和纠风干部,长期以来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秉公执纪,得到各级党委、干部群众的信任,在新的一年里,一要不断深化“三转”。从思想观念、责任定位、方式方法入手,切实解决纪检监察机构不适应、不符合、不到位、不担当的问题,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二要提高政治素质。“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纠风干部必须做到打铁自身硬,才能让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具权威。要求真务实,践行“三严三实”,做到严、细、深、实。三要增强履职能力。要加强对纪检监察进行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监督,防止“灯下黑”,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要坚决问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任务艰巨,让我们在市委和卫计委党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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