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伦理办公室“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印章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印章使用范围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印章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签发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及伦理办公室业务范围内的技术类文件,如:伦理审查批件,伦理审查意见等。
三、印章使用流程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印章由伦理办公室专人保管,使用前所有签发文件需经伦理办公室主任、秘书审核确认,必要时经由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确认,使用人在相应登记本上登记签名后方可盖章。
四、其他说明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伦理办公室为我院二级科室,其所使用的印章不具备单独的法律效力,不得用于合同签署。
伦理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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