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申请伦理审查的研究项目必须在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科教部立项。
2、通过机构办公室立项的研究项目需要在电子化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账号,登录系统上传电子版资料,经机构办公室确认立项后由伦理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
3、伦理审查申请表、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组长单位伦理批件(如有)内容必须一致,如方案名称、版本号、版本日期等。
4、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需要包含的基本要素请参阅我院网站医学伦理板块中对应模板,内容缺失不予形审。
5、主要研究者简历、参加人员名单请于下载专区下载模板,根据电子化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对应内容填写。
6、按形式审查意见对相关内容修改完善后递交版纸质材料。包括正式盖红章完整版资料一套,复印件14套,双面打印。其中13套供伦理委员审查使用,1套送交主要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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