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敬告患者之权利及义务书
尊敬的患者朋友:
您好!欢迎您来我院就诊,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诊疗环境,保证您就诊能够顺利进行,并有助于尽快恢复健康,在就诊前及诊疗中您有必要了解病人的权益和义务。一、病人的权益
(1)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
(2)享有知道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生建议的诊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愈后的权利,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医师提出的检查治疗方案的建议,如手术及术式、特殊检查、使用贵重药品、特殊耗材或其他特殊治疗的建议。
(3)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享有平等的人格尊严,即平等的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因年龄、病种、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
(4)您的隐私权受到平等的保护,医务人员将为您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您的隐私和秘密。
(5)享有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投诉和监督的权利。
(6)享有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的权利。
(7) 享有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医疗质量的监督权,欢迎病人及家属对我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便于我们及时的改进工作和服务。
二、病人的义务
(1)有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陈述病情的义务。
(2)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询问。
(3)有支付医疗费用及其它医疗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 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6)有爱护医疗机构公共财物的义务。
(7)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8)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定和制度的义务。
希望您在就诊中能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义务,配合医疗工作,并得到优质满意的医疗服务。
医德医风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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