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导、硕导及部分科室老师们: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其中2014-2018年为自我评估阶段,2019年为随机抽评阶段。2019年,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的学位授权点随机抽评由国务院学位办组织实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抽评结果,分别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
为迎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家组的随机抽评,配合大学做好我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支撑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故请各位博导、硕导及部分科室老师(OA可查看此通知的老师均在列)根据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提交材料的内容
2012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期间两个时间段我院各位老师的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科研获奖情况、英文代表性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申获的专利等,具体内容如下:
1.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需任务书封面盖章页、基本信息页、成员页、上级审批盖章页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2.科研获奖情况:需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3.代表性论文(英文):需检索报告原件扫描件件及复印件。
4.出版学术专著:需封面、版权页、编委页、目录页、封底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5.申获专利:需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二、提交材料的形式
1.请填写本通知附件(左下角点击附件),纸质版要求本人签字,电子版与以下扫描文件合并发送;
2.将所提供材料进行扫描后每一类型内容合并成一个 PDF 文件或粘贴成一个WORD文件;
3.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iaoxueke2013@126.com。注意:第一级文件夹名称为“科室+姓名”,第二级文件夹名称为各项材料内容,包括:本通知附件填写、原件页面合并扫描的PDF或WORD文件等;
4.2017年~2018年期间的材料单独在二级文件夹中命名为“17-18年文件”;
5.相关材料、证书的复印件。
三、提交要求
1.博导、硕导可由所带研究生配合完成,但须本人做好初审工作。
2.提交时间:2019年3月1日前。过时将影响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程 联系电话:7906
办公地址:行政楼三楼教学科
教学科
201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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