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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关于核对科室继教系统人员状态信息 及上交继教学分认证材料的通知
2019-12-06 10:22 发布人:冯静静

  各科室:

  为方便各科室做好本年度继教学分管理工作,现请各科人员确认本人继教信息,并根据个人学分达标情况提交本年度纸质继教学分认证材料,认证通过后,由继教办将认证材料相应可取得的学分手工录入个人IC卡内。具体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核对继教系统人员信息状态

  请各科室主任务必将当前继教状态情况通知到本科所有人员(以统计表中本人签字为准),并核对统计表中是否为本科室参加2019年继教学习的全部人员,以下情况需要更改状态:

  1.休假、新入职、调入等原因导致当年在我院工作时间不足半年可调为“不计达标”状态人员。

  2.退休、辞职、非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可调为“注销”状态人员。

  3.如果人员所属科室、职称有出入,请与人力资源部核对、调整。

  因个人继教参与情况及达标情况会影响科室绩效考核,请各科室主任认真核对,如有出入,请在表中调整,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于12月13日前交回人力资源部。

  二、提交学分认证材料

    (一)提交材料范围

  1.参加外省市继教项目学习(条件认证)

  2.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外出进修人员,支援非洲、新疆、西藏、甘肃人员,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学习人员。

  3.发表论文(II类学分)(纸质版上交科教部审核-电子版上交教学科录入学分)

  4.科研课题(II类学分)(纸质版上交科教部审核-电子版上交教学科录入学分)

  5.申报国家自然基金课题(II类学分)(科教部统一提供)

  (具体内容及确认方式详见年度继教手册及附件)

  (二)学分达标标准

  l.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应当取得25学分,其中国家级Ⅰ类学分不少于5分。

  2.中级、高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应当取得25学分,各类学分比例要求具体见表:

  中级、高级卫生技术人员最低应取得学分数

  Ⅰ类学分

  国家级项目

  4分

  省市级项目

  8分

  Ⅱ类学分

  13分

  3.Ⅰ类学分中国家级可替代省市级学分,反之不可。Ⅰ类、Ⅱ类学分不能互替。

  (三)材料提交要求

  1.为加快提交材料的学分认证,且因学分不能跨年度使用,请各科室人员根据个人继教学分达标差距提交材料,学分达标者无需提交。

  2.由于涉及人员众多,必须以科室为单位收齐材料,并做好初审工作,不接受个人递送的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iaoxueke2013@126.com,纸质签字审核版交到实训中心二楼。

  3.提交材料时间:12月18日前。因系统时间限制,过时将无法补录,后果自负。

  注:如要查询全部学分(包括待市局审核学分),请登录http://icme.haoyisheng.com,输入个人继教IC卡号,初始密码:000000。

  附件1各科室人员继教状态确认信息表

  附件2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上交纸质版)

  附件3外出进修证明(上交纸质版)

  附件4 支援非洲、新疆、西藏、甘肃等证明(上交纸质版)

  附件5 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学习(上交纸质版)

  附件6 2019年度各科室人员发表论文统计表(上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附件7 2019年度科室人员完成科研课题统计表(上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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