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类药物是含有磺酰胺基的化合物的统称,其主要包括磺胺类抗菌药物、磺脲类药物、碳酸酐酶抑制剂、呋塞米、氢氯噻嗪、丙磺舒、塞来昔布、舒马曲坦等。影响磺胺类药物使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过敏,约有5.1%的人对磺胺类药物过敏,且往往存在交叉过敏的现象。磺脲类药物作为最早的口服降糖药,由于其疗效及安全性较好,至今仍为最常用的口服降糖药之一。对于存在磺胺类过敏的糖尿病患者是否可以使用磺脲类药物的困惑,虽然可以从药品说明书的禁忌项中寻找答案,但同一药物的药品说明书也有不一致,故对磺胺类药物与磺脲类降糖药的交叉过敏相关资料进行汇总。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使用磺脲类药物后出现不良反应的个案报道中涉及的药物不良反应主要是皮疹、瘙痒、大疱性表皮松解症药疹,涉及的药物有格列吡嗪、格列喹酮、格列美脲。
《磺脲类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6年版)》中指出:磺脲类药物与磺胺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有磺胺类药物过敏史者应禁用磺脲类药物。
卫菁等收集了国内外磺脲类药物的药品说明书,其中国内174份、国外13份,研究后发现:国内不同药品生产厂家在格列喹酮及格列本脲的磺胺类过敏事项上取得了较为一致的看法,所有格列喹酮的药品说明书中均明确标注磺胺类过敏禁用;格列本脲药品说明书中明确标注磺胺类过敏禁用的比例可达到95.65%;格列吡嗪、格列美脲、格列齐特药品说明书中磺胺类过敏事项因药品生产厂家不同而存在较大分歧。国外说明书中,有7份药品说明书明确标注磺胺类过敏禁用,但美国与欧洲磺脲类药物的药品说明书在禁忌条目标注上存在较大差异,所有禁忌条目标注均不相同;格列本脲在美国的3份药品说明书中均未标注磺胺类过敏事项,但欧洲的药品说明书仅标注磺脲类过敏禁用;另外,在美国的药品说明书中,格列吡嗪和格列美脲均有1份说明书未标注磺胺类过敏事项,均有1份药品说明书仅标注磺胺类过敏禁用。在欧洲的药品说明书中,3份格列齐特均同时标注磺胺类和磺脲类过敏禁用。详见表1、2,另在表3附上部分磺脲类降糖药的禁忌症及过敏提示信息。
表1 国内常用磺脲类药物的药品说明书中磺胺类过敏事项标注情况统计
表2 国外常用磺脲类药物的药品说明书中磺胺类过敏事项标注情况统计
表3 磺酰脲类降糖药物的禁忌症
UpToDate中一篇关于“糖尿病治疗中的磺脲类药物和格列奈类药物”的文章指出:“磺胺类抗菌药物(如磺胺甲噁唑、柳氮磺胺吡啶)和磺脲类药物存在潜在的交叉反应,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使用磺脲类药物后其过敏反应的风险增加发生风险增加”这一说法还缺乏足够的证据,因此格列吡嗪片的说明书禁忌项中未列“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说明:此处涉及到的格列吡嗪片和格列吡嗪缓释片与我国CFDA批准的格列吡嗪片和格列吡嗪缓释片非同一药品)。尽管格列美脲、格列齐特和格列吡嗪缓释片均将磺胺过敏列为禁忌症,但临床上大多数医生给磺胺类药物过敏者使用磺脲类药物后未发现不良反应。徐慧敏通过综述一些小样本的回顾性和前瞻性研究,发现有磺胺类抗菌药过敏史的患者使用其他磺胺类药物(塞来昔布、磺酰脲类药物、乙酰唑胺、呋塞米)后发生过敏反应的概率并不高,多数耐受性良好。
总体来说,从相关文献资料看,对磺胺药物过敏者使用磺脲类降糖药发生不良反应的概率较小,但因指南和国内大多数磺脲类药物的说明书中仍将磺胺过敏列为禁忌项,因此仍建议医师按照说明书用药,对磺胺过敏者如需开具磺脲类降糖药需权衡利弊、谨慎使用、积极监护。
药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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