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诊断
(一)疾病诊断
诊断标准:参照2006年中华医学会肝脏病学分会制定的《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诊疗指南》。
1.具备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临床诊断标准中:①无饮酒史或饮酒折合乙醇量男性每周<140g,女性每周<70g;②除外病毒性肝炎、药物性肝病、全胃肠外营养、肝豆状核变性等可导致脂肪肝的特定疾病;③除原发疾病临床表现外, 可有乏力、消化不良、肝区隐痛、肝脾肿大等非特异性症状及体征。
2.存在代谢综合征或不明原因性血清ALT水平升高持续4周以上。
3.影像学表现符合弥漫性脂肪肝诊断标准。
4.肝脏组织学表现符合脂肪性肝炎诊断标准。
凡具备上列第1-3项或第1项和第4项者即可诊断。
一、辨证选择口服中药汤剂
(一)肝郁脾虚、痰湿阻滞证
【症状】肝区不适,易疲倦,头身困重,嗜卧乏力,胸脘痞闷,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厌食油腻,口粘不渴,便稀不爽;舌苔白腻,脉滑有力。
【基本方】柴胡、丹参、泽泻、海藻、生山楂、白术、薏苡仁
【方解】君药柴胡苦辛微寒,入肝经,长于疏达肝、胃、胆、三焦之气机,说:“肝气不舒畅者此能舒之”,又谓:“善达少阳之木气,则少阳之气能疏通胃气之郁,而其结气、饮食、积聚自消化也。”使肝气得以条达,气机舒畅。臣药丹参苦,微寒,入心、肝经,活血祛瘀,用于肝郁胁痛;白术甘温味厚,健脾燥湿。二者再与柴胡同用,补肝体而肝用,使血和而肝和,血充则肝柔。佐药泽泻味甘,性寒,利水渗湿,泄热;生山楂酸、甘,微温,入脾、胃、肝三经,消食化积;海藻味苦、咸,性寒,软坚散结,消痰利水;意苡仁甘、淡,微寒,归脾、胃、肺经,利水渗湿,健脾,共为佐使药。
【功效】疏肝健脾,活血祛脂。
【主治】用于肝郁脾虚、痰湿阻滞所致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症见肝区不适,易疲倦,头身困重,嗜卧乏力,胸脘痞闷,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厌食油腻,口粘不渴,便稀不爽;舌苔白腻,脉滑有力。
【处方应付】柴胡应付醋柴胡,山楂应付生山楂,白术应付炒白术,薏苡仁应付炒薏苡仁。
【煎煮方法】
诸药混合,置入煎煮容器内,加水没过药材2~5cm,浸泡30分钟,先武火煮沸后改文火保持微沸,适时搅拌,煎煮20分钟,滤出药液。第二煎加入开水没过药材1~2cm,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保持微沸,适时搅拌,煎煮15分钟,去渣,合并两煎煎出液。
【用法与用量】口服, 250ml/次。每日分2次饭后1小时温服。
【配伍禁忌】
1.处方中有丹参,不宜与藜芦及含有藜芦的中成药同用。
2.处方中有海藻,不宜与甘草及含有甘草的中成药同用。
【病/证禁忌】(包括疾病、证候、症状)
1. 因处方中有泽泻,肾虚精滑者忌服。
2. 因处方中有海藻,脾胃虚寒者忌服。
【特殊生理病理用药】(包括妊娠期、哺乳期妇女,老人,儿童,过敏体质者,及肝肾功能不全者)
1. 因处方中有丹参,孕妇慎用。
2.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使用注意】饮食宜清淡,忌辛辣刺激性食物。
(二)痰阻血瘀、湿郁化热证
【症状】邪肋胀痛触痛明显而拒按,或牵引肩背,伴纳呆恶心,厌食油腻,口干口苦,腹胀少尿,或有黄疸;舌苔黄腻,脉弦滑。
【基本方】丹参、泽泻、海藻、生山楂、白术、虎杖、茵陈
【方解】君药丹参苦,微寒,入心、肝经,活血祛瘀,用于肝郁胁痛;泽泻味甘,性寒,利水渗湿,泄热;二者使气血和,湿热去,共为君药。臣药海藻味苦、咸,性寒,软坚散结,消痰利水;虎杖苦,寒,归肝、胆、肺经,属清热解毒、活血化瘀药,兼能利湿退黄;茵陈苦、辛,微寒,归脾、胃、肝、胆经,利湿退黄,痰消湿退,共为臣药。佐使药山楂配白术,白术甘温味厚,阳中之阴,可升可降,补稗益气,健中增食,燥湿利水。
【功效】化痰活血,利湿消脂。
【主治】用于痰阻血瘀、湿郁化热所致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症见邪肋胀痛触痛明显而拒按,或牵引肩背,伴纳呆恶心,厌食油腻,口干口苦,腹胀少尿,或有黄疸;舌苔黄腻,脉弦滑。
【处方应付】山楂应付生山楂,白术应付炒白术。
【煎煮方法】
诸药混合,置入煎煮容器内,加水没过药材2~3cm,浸泡30分钟。先用大火煮沸后,改用小火保持微沸,适时搅拌,煎煮20~25分钟,放入茵陈煎煮5分钟,滤出药液。第二煎加入开水没过药材1~2cm,大火煮沸后,改用小火保持微沸,适时搅拌,煎煮20~25分钟,去渣,合并两煎煎出液。
【用法与用量】口服。每日分2次饭后1小时温服。
【特殊生理病理用药】(包括妊娠期、哺乳期妇女,老人,儿童,过敏体质者,及肝肾功能不全者)
1. 因处方中有丹参、虎杖,孕妇忌用。
2. 老人与儿童不宜长期服用。
【配伍禁忌】
1. 脾虚便溏者慎用。
2. 处方中有丹参,不宜与藜芦及含有藜芦的中成药同用。
3. 处方中有海藻,不宜与甘草及含有甘草的中成药同用,且脾虚胃弱,血气两亏者禁用。
4. 处方中有茵陈,血虚发黄者禁用。热甚发黄,无湿气,禁用。
【使用注意】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三)湿郁血瘀、肝阴不足证
【症状】肝区不适,胁肋隐痛,绵绵不已,遇劳加重,口干咽燥,心中烦热,两目干涩,头晕目眩,易疲倦;舌质紫暗有瘀斑瘀点,舌苔腻,脉弦细数。
【基本方】丹参、泽泻、海藻、生山楂、三七(冲服)、枸杞子、女贞子
【方解】君药丹参苦,微寒,入心、肝经,活血祛瘀,用于肝郁胁痛;泽泻味甘,性寒,利水渗湿,使气血和,湿邪去,共为君药。臣药海藻味苦、咸,性寒,软坚散结,消痰利水;生山楂酸、甘,微温,入脾、胃、肝三经,消食化积;三七味甘、微苦,性微温,归肝、胃等经,散瘀消肿定痛。三者助君药祛湿化瘀活血。枸杞甘、平,微寒,无毒,入肝、肾、肺经,养肝生津;女贞子甘、微温,归肝、肾经,养血滋阴,共为佐使药。
【功能】活血化痰、柔肝降脂。
【主治】用于湿郁血瘀、肝阴不足所致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症见肝区不适,胁肋隐痛,绵绵不已,遇劳加重,口干咽燥,心中烦热,两目干涩,头晕目眩,易疲倦;舌质紫暗有瘀斑瘀点,舌苔腻,脉弦细数。
【处方应付】山楂应付生山楂。
【煎煮方法】
1.煎煮要点:三七粉冲服。
2. 煎煮方法:诸药混合,置入煎煮容器内,加水没过药材2~5cm,浸泡30分钟,先武火煮沸后改文火保持微沸,适时搅拌,煎煮20分钟,滤出药液。第二煎加入开水没过药材1~2cm,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保持微沸,适时搅拌,煎煮15分钟,去渣,合并两煎煎出液。
【用法用量】分两次饭后1小时温服。三七粉用少量药液或温水冲服。
【配伍禁忌】
1. 处方中有丹参,不宜与藜芦及含有藜芦的中成药同用。
2. 处方中有海藻,不宜与甘草及含有甘草的中成药同用。
【病/证禁忌】(包括疾病、证候、症状)
1.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2. 因处方中有泽泻,肾虚精滑者忌服。
3. 因处方中有海藻、女贞子,脾胃虚寒者忌服。
【特殊生理病理用药】(包括妊娠期、哺乳期妇女,老人,儿童,过敏体质者,及肝肾功能不全者)
1. 因处方中有丹参,孕妇慎用。
2.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使用注意】饮食宜清淡,忌辛辣刺激性食物。
二、中成药
(一)壳脂胶囊
【药物组成】甲壳、制何首乌、茵陈、丹参、牛膝。
【功能与主治】消化湿浊、活血散结、补益肝肾。用于治疗非酒精性脂肪肝湿浊内蕴气滞血瘀或兼有肝肾不足郁热证。
【规格】每粒装0.25g。
【用法与用量】口服,一日3次,一次5粒。
【不良反应】偶尔发现有轻度腹泻现象。
【禁忌】
1. 处方中有丹参,不宜与藜芦及含有藜芦的中成药同用。
2.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4.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注意事项】对于经检查证实由肾病、免疫性疾病、糖尿病引起的高脂血症脂肪肝患者,目前仍无临床试验资料;建议服药过程中配合饮食控制(包括脂肪、酒精摄入等)。
(二)强肝胶囊
【药物组成】茵陈、板蓝根、当归、白芍、丹参、郁金、黄芪、党参、泽泻、黄精、地黄、山药、山楂、六神曲、秦艽、甘草。
【功能与主治】清热利湿、补脾养血、益气解郁。用于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炎等。
【规格】每粒装0.4g。
【用法与用量】口服。一日2次,一次5粒。每服六日停一日,八周为一疗程,停一周,再进行第二疗程。
【禁忌】
1. 处方中有丹参,不宜与藜芦及含有藜芦的中成药同用。
2. 处方中有甘草,不宜与海藻及含有海藻的中成药同用。
【注意事项】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或高酸性慢性胃炎者应减量服用,妇女经期可暂停服用。
(三)水飞蓟素胶囊
【药物组成】水飞蓟素。
【适应症】中毒性肝脏损害;慢性肝炎及肝硬化的支持治疗。
【规格】每粒装140mg。
【用法与用量】重症病例的起始治疗剂量:一日3次,一次1粒。 维持剂量:一日2次,一次1粒。饭前用适量液体吞服。
【不良反应】偶尔发现有轻度腹泻现象。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药物治疗不能替代对导致肝损伤(例如酒精)因素的排除。对于出现黄疸的病例(皮肤浅黄或暗黄,眼巩膜黄染),应咨询医师。此药不适用于治疗急性中毒。
【特殊生理病理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三、疗效评价
(一)评价标准
参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新药临床指导原则》及中华医学会肝脏病学分会脂肪肝和酒精性肝病学会《非酒精性脂肪肝病疗效指南》(2006年2月)。
1.中医证候疗效评定标准
基本痊愈:中医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或基本消失,证候积分减少≥95%。
显效:中医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证候积分减少≥70%。
有效:中医临床症状、体征均有好转,证候积分减少≥30%。
无效:中医临床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证候积分减少<30%。
2.肝脾CT值疗效评价标准
临床控制:肝脏与脾脏的CT值之比>1。
显效:肝脏与脾脏的CT值之比恢复2个等级。
有效:肝脏与脾脏的CT值之比恢复1个等级。
无效:肝脏与脾脏的CT值之比无变化。
3.B超疗效评价标准
临床控制:肝脏B超恢复正常。
显效:肝脏B超恢复2个等级。
有效:肝脏B超恢复1个等级。
无效:肝脏B超无变化。
4.ALT疗效评价标准
临床控制:ALT恢复正常,停药3个月ALT无反跳。
显效:ALT降低80%,停药3个月ALT反跳<50%。
有效:ALT降低50%,停药3个月ALT反跳<80%。
无效:ALT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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