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21年度项目集中申报已经开展,为做好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医院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工作节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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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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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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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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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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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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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系统个人账号开户、信息维护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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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及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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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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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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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研处赴我院开展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政策宣讲(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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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科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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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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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4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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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自行组织专家对本部门申请人的申请书进行评阅并提出修改意见,项目申请人修改完善申请书,无需提交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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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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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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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9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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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提交正式申请书(基金委系统填写)一式两份、申报题录电子版报送科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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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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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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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2-20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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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专家评阅(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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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科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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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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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7-2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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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科研科根据《形式审查表》对申请书形式审查,科室留存签字盖章的《形式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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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科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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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指南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查询。《项目指南》对项目改革新举措、申报条件、限项申请规定、预算编报、各项目类型要求等做了详细解读。
特别提醒: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施新的申请代码。申请代码变化很大,且均只到二级代码(字母+4位数字),请注意申请代码的准确选择。
三、注意事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精神,2020年12月印发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研项目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0】96号】)。2020年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持续深入开展科研诚信建设与案件查处工作,多次召开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对若干科研诚信案件进行了审议,并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审定。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对相关涉事主体进行了处理,并将第一批(8份)和第二批(14份)给予通报批评处理的处理决定书(网络发布版)予以公布。将相关文件链接附后,加强学习,引以为戒。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19.htm
2020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第一批次)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8684.htm
2020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第二批次)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607.htm
科研科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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