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医药代表来院之前,须与我科取得联系,电话:022-60637185,简要说明来访理由,经我科同意后,根据上级规定和我院《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办法》要求,按照附件1填写说明,认真填写附件2、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至少于接待前两日提交盖章电子版材料至药学部邮箱:59368539@qq.com,注明预约来访日期与来访理由。未预约及未备案的医药代表不予接待。
来访时,医药代表务必携带盖章纸质版材料,遵守我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健康码、行程卡,体温正常,核酸阴性报告)。
接待时间:每月第一周、第三周 周二8:30 ~ 11:30(节假日顺延)。
接待地点:行政楼3楼医药器械耗材代表接待处。
其他时间一律不接待来访人员!
附件1: 填写说明
附件2: 药械代表登记备案表
附件3: 药械代表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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