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图书馆良好的公共秩序和整洁、安静的学习环境,让广大读者能够公平、合理、有效地利用图书馆的空间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一、读者须凭本人的阅览证或借书证入馆,并做好登记。
二、入馆读者应注意着装得体、举止文明。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携带食物进入图书馆,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三、保持图书馆内安静,手机或电脑等设备调至静音。禁止在馆内喧哗、朗读或大声接打手机,尤其禁止在阅览区域接打手机。
四、爱护公物。爱护馆内书刊资料,文明阅览,严禁将图书乱扔乱放;爱护馆内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五、图书馆每天闭馆前会对留馆物品进行清理,如有个人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六、遵守秩序。自觉遵守并维护馆内秩序,不抢占阅览座位,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七、对于屡次违反本管理规定者,将被列入“不文明读者名单”,并通报所在科室及有关部门,情节严重者暂停入馆权限。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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